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支持网上申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基本编码
实施编码 1151172300859419X63002014001006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办机构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蔡山东路街道-232号,详细地址:区政务服务分中心;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办理形式 窗口受理,在线受理
实施对象 窗口受理
实施对象性质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行使层级 县级 通办范围 全县(市、区)
结果名称
法定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 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蔡山东路街道-232号,详细地址:区政务服务分中心; 办理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 投诉电话:028-12345;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8-37610828;
办理网址 http://zxbl.sczwfw.gov.cn/app/presonServices/netApply/4580740485668700160/0
累计评价次数0

(1)、关于转发《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的通知一、进一步落实缴费困难群体代缴政策

(2)、 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缴费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政府代缴工作的通知第四条

(3)、关于印发四川省“扶残助困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二、受理条件

(4)、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缴费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工作的通知第四条

(5)、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缴费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工作的通知第四条

(6)、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缴费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工作的通知第四条

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应严格对服刑人员、现役军人、死亡人员、在校学生、自愿放弃人员、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查无此人人员等特殊情形进行准确标注,实行台账管理。省社保局对 16 周岁(不含)以下及 60 周岁(含)以上人员由系统自动标注,并动态调整标识状态。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是否容缺 样表
(空表)
备注
1 “扶残助困”一件事申请表 非必须 申请人自备 下载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审查标准 审查依据 注意事项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 流程说明
流程图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预约 不可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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