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理

承诺时限:即办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基本编码
实施编码 511Z99105067-511403634000-000-11511723008594691U-1-00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 黄丰镇便民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办机构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民兴路街道-5号,详细地址: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民兴路5号;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办理形式 窗口受理
实施对象 窗口受理
实施对象性质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行使层级 乡级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结果名称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办理地点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民兴路街道-5号,详细地址: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民兴路5号; 办理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 投诉电话:028-12345;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8-37609920;
累计评价次数0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是否容缺 样表
(空表)
备注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审查标准 审查依据 注意事项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 流程说明
开始 0
受理 0
审查 0
决定 0
不予受理 0
完成 0
完成 0
流程图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预约 不可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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